中广网合肥9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《全国新闻联播》报道,安徽出台新规,对当前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进行再约束,明确各种情况下农民工工资的垫付主体,农民工欠薪将“有主可寻”。
一些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,要么是工程款还没有结算,要么是工程质量有纠纷。新规明确了各种情况下农民工工资垫付主体,类似的情况将不能作为拖欠工资的理由。
安徽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王晓魁:如果因工程款没到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,由工程业主单位先行垫付;工程款已付清的,由施工单位负总责。
不但如此,建设部门还将对工程资金到位进行约束,建设单位需提供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才能开工建设。
王晓魁:对于没有缴纳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,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,不准开工。
王晓魁表示,新规的出台,将为防治农民工欠薪再打上一剂“预防针”。
王晓魁:希望我们通过这些举措的实施,能够使得农民工足额的领到工资,高高兴兴回家过节。
(原标题:安徽明确农民工工资垫付主体 遭欠薪将“有主可寻”)